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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股实债对外投资等,浙商创投及董事长被警示

时间:12-09 来源: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:70

名股实债对外投资等,浙商创投及董事长被警示

  中新经纬12月8日电 浙江证监局网站8日披露对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浙商创投”)及董事长、实际控制人陈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。  来源:浙江证监局网站  经查,浙商创投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:  一、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,投前决策不谨慎,投后管理不到位。  二、管理的部分基金以名股实债的方式对外投资。  三、以非公开方式对外募集资金且对外投资的合伙企业,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。  四、2015年和2018年存在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。  上述行为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条第一款、第八条、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。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  来源:浙江证监局网站  陈越孟作为公司董事长、实际控制人,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,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,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。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陈越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  资料显示,浙商创投成立于2007年,主营业务是私募基金投资管理、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,主要产品和服务为私募基金投资管理、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。  业绩方面,2023年前三季度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8.50万元,同比下降0.86%;净利润1423.53万元,同比扭亏为盈,去年同期亏损437.10万元。(中新经纬APP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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